历经6年修改,为何如此难产?
①品类繁多。从大的类别来分主要分为:鱼、虾、蟹、贝四大类;从生产环境来分又可分为:海产品和淡水品组成;从生产的温度条件来分:冰鲜、冷冻、超低温、活体等。

  另外,在我们日常生活中都可以发现,单就鱼来说可分为好多种,比如,鲤鱼、黄花鱼、带鱼……等等,虾也是一样分了好多种类,每一种水产品的生产环境,对运输的要求和条件、存储条件等方面都是有一些细微的差别的。

  “而一项标准是很难囊括所有水产品对冷链物流的需求的,因此导致本标准在制定的过程中总是出现不同的问题。”李胜强调。

  ②产量巨大。目前,我国的水产品产量日益提高。“2015年,我国水产品总产量6900万吨,约占食材的30%左右,可以看出水产品已是我们日常生活中非常重要的食材来源。”李胜介绍说,我国水产品主要的生产区域集中在广东、福建、浙江、山东、辽宁等沿海地区,占总产量的77.8%。

  ③费用递增。据悉,截至2015年,我国水产品冷链物流需求总额是3397.88亿,同比去年增长10.34%。截至到2015年10月,中国冷冻水产品产量为782395.76吨,同比增长3.9%,从这些数字可以看出,水产品冷链物流市场是一个非常庞大的市场。

  ④编制原则多重。

  a、发达国际标准接轨原则。(注:我国的水产品,如鱼类很多需进口,国外捕捞公司在捕捞之后运至港口这段距离也是需要冷链的,因此需要与国际标准接轨。)
  b、从我国实际出发,促进飞跃发展的原则。(注:依据我国的国情而定。)
  c、与其他标准的协调一致原则。(注:冷链不是单独存在的业态。)
  d、水产品的特殊性。(注:水产品分为鲜的、活的、冷冻的、超低温的等,这些特殊性必考虑。)
  e、水产品冷链物流的专业性。(注:专业性是首先考虑的。)
  f、强调水产品冷链物流风险控制。(注:大家都知道水产品的货值都是很高的,因此需要严格加强风险控制。)

  由此可以看出,此次《水产品冷链物流服务规范》的制定,对水产品冷链物流服务予以规范,为水产品冷链物流服务提供指导性的标准,从技术标准层面和操作规范性层面为政府部门的宏观管理和政策制定提供基础的依据,对于保障水产品“从源头到餐桌”安全有着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