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昆明召开全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动员大会。昆明市提出,将通过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达到3年内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3年内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显示本地食品安全状况较好、本地群众对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达70%的目标。

目前,昆明市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方案已正式下发,并成立了由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程连元和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喜良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领导全市创建工作。

确保明年底完成各项创建目标

王喜良在做动员讲话时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创建方案要求,细化目标任务,压紧压实责任,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到2018年底完成各项创建目标任务。

王喜良说,当前,昆明市正在着力打造中国健康之城,食品安全作为健康的基础和前提,是昆明发展大健康的重要任务。

要强化主体意识,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要参照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着力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要强化示范意识,各级各部门要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在机制建设、基础建设和监管措施等方面,按照比国家标准更高的要求来推进。

要强化创新意识,认真梳理分析本地区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找出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老大难”问题,列出清单,集中力量,逐一解决,让人民群众满意。

实施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

王喜良要求,全市各级党委、政府作为创建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实施步骤,强化保障措施,落实具体责任。各级各部门要紧密配合,分工协作,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特别是职能交叉的部门、单位,要主动搞好沟通与衔接。市纪检监察和目督部门要把创建工作纳入纪律检查和重点督查范围,强化问责。要建立定期督查和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公布督查和整改结果,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要严肃追责、严厉问责。

动员会上,《昆明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正式下发。方案明确:将食品安全纳入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且权重不低于3%;纳入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并实施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

昆明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解析

基本目标

主要食品和婴幼儿食品

安全状况稳定在较高水平

粮食以及粮食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肉及肉制品、蛋、水产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等主要食品,及专供婴幼儿、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安全状况稳定在较高水平;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使用明令禁止的高毒剧毒农药、兽药情况得到有效控制。

机制保障

市县两级设食品安全监管机构

市、县两级独立设置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加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并在乡镇(街道)设立食品案件监督派出机构。食品安全检验经费至少能够支持4份/千人口/年的检测样本量。市级检验检测机构具备食品微生物、理化、农兽药残留等常规检验检测能力,县级相应机构具备对常见食品微生物、农兽药残留等指标的实验室检验能力和定性快检能力。

治理措施

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处置

严格规范畜禽屠宰制度和行为。建立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体系。昆明主城区餐饮服务单位每天产生的餐厨废弃物完全进入集中收集处置体系,收集处置单位要定期向社会公示餐饮服务单位的餐厨废弃物收集处理量。

食品小作坊、摊贩纳入监管

把全市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全面纳入监管范围,明确法规、清晰职责,并制定出台操作规范、明确技术要求和标准。加强政府引导,支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不断改善生产经营条件,引导其进入固定集中区域运营,规范管理。

综合治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

建立多部门共同参与的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机制;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将校园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的重要内容。以小饭桌为代表,把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全部纳入监管范围。

婴幼儿乳粉全面实现电子追溯

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制定并执行严于国家或地方食品安全标准的标准;要求企业通过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实行电子追溯;强制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经营企业全面实现电子追溯。

违法追责

不得“以罚代法”、“以罚代刑”

对本地发现或外地通报的违法行为和问题食品,须及时、全面开展上下游责任溯源追查,及时、彻底展开产品召回、问题食品销毁、责任查处等处置工作。涉嫌犯罪的,按有关规定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不得“以罚代法”、“以罚代刑”。

都市时报记者 李元冰